区国土资源厅下拨700万元资金治理122处地质灾害
发表时间:1/12/2010 4:59:37 PM
作者:
木 子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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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广西重大地质灾害整治工程的工作部署以及《广西重大地质灾害整治工程2009年度实施方案》的要求,日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给南宁、河池、百色、崇左、柳州市及所辖的有关县国土资源局下拨700万元资金,用于治理122处危岩、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求各有关市县国土资源局尽快向当地政府汇报,积极筹集配套资金,抓紧时间及时开展治理工作,务必于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治理任务,确保灾区群众平安度汛。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从2月下旬起,针对实施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分期分批进行专项检查,对没有按要求完成治理任务、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又不及时进行整改的单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不再安排后续治理项目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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